雙學三子改判囚 工黨稱囹圄無法阻止民眾意志

社會

發布時間: 2017/08/17 18:59

最後更新: 2017/08/17 21:26

分享:

分享:

(曾耀輝攝)

「雙學三子」香港眾志主席羅冠聰、秘書長黃之鋒與前學聯秘書長周永康因3年前重奪公民廣場行動,被裁定非法集會等罪成,判社會服務令或緩刑,惟律政司認為判刑過輕,要求改判三人監禁,上訴庭今日下午改判三人入獄6至8個月。工黨發表聲明表示失望及慣怒,指囹圄的高牆雖限制了抗爭者的自由,卻無法阻止民眾的意志,會繼續爭取社會公義。

工黨指,13名對社會充滿熱誠的示威者因反對新界東北發展撥款案而遭到律政司鍥而不捨申請上訴加刑,日前被高等法院上訴庭判處入獄8至13個月,今日黃之鋒、羅冠聰及周永康因2014年「重奪公民廣場」案件又分別被判處6至8個月刑期,即使黃及羅已完成服務令,情況並不尋常,批評特首林鄭月娥一方面聲稱會聆聽不同政見者的聲音,另一方面卻默許下屬透過司法程序威嚇對社會有熱誠、有承擔的年輕人,企圖令異見者噤聲,阻止反對聲音進入議會,批評她「講一套、做一套」。

另外,逾百名前學運人士發表聯署聲明,對因反對新界東北前期撥款示威、重奪公民廣場而入獄的學生及市民致以最大的敬意,又指新界東北發展規劃、普及而平等的選舉,都是眾人之事,不應單由他們承擔抗爭的代價。

聲明又指,過去20多年來,不時有學生被政治檢控,政府對學生運動的打擊,是整個民主運動的壓力計,批評政府用《公安條例》來囚禁抗爭者,就是要製造恐怖,要令人們不敢再爭取本屬自己的權利,不敢再以行動反抗專權政府。

聲明認為,因《公安條例》及其他控罪而被監禁,是公民抗命的代價。律政司也許認為,刑期覆核之後令他們失去自由,是一種「勝利」,但事實恰恰相反,他們貫徹始終,是成全公民抗命的價值,他們相信:『在港人眼中,他們絕非罪人。他們被判違法,卻成全了公義。法庭可以判定政治犯的「罪」,卻對不義制度的「惡」視而不見。如同許許多多在專制政權下的先賢們,他們犧牲自己的自由和青春,期望喚醒活在不義制度下的港人。他們是為民主、自由而身陷囹圄的義人』。

聲明強調,建設民主與公義從來是共同使命及承擔,必須掙脫政權打壓的陰霾,把沉重的心情轉化成堅定的力量,抗爭下去,「用更壯大的公民社會,迎接他們歸來」。